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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 引 号:000219248/2024-00045主题分类:工商发布机构:市场监督管理局
发文日期:2024-03-21文  号:有 效 期:  有 效
名  称: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工业气体、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警示约谈会
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工业气体、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警示约谈会
发布机构: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:2024-03-21

       为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燃气爆炸事故教训,抓好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工作,进一步督促气体充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3月20日,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工业气体、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警示约谈会。全市气体充装企业参加会议。
会上,对近期发生的燃气爆炸事故进行了通报,督促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深刻汲取燃气爆炸事故教训,强化守法意识和合规经营意识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同时对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进行了再宣贯、再部署。

会议要求,各充装单位要严格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,紧绷安全责任“弦”,强化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,规范安全管理人员行为,明确岗位职责,建立健全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调度工作机制。加强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,严禁充装超期未检、报废及非自有产权气瓶,严禁延长气瓶使用期限行为,主动消除安全风险。

燃气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,我局将持续保持安全生产“零容忍”底线思维,依法严格监管,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,避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,也请广大市民朋友增强安全意识,主动融入安全生产发展大局,为建设美丽家园贡献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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